古代残害犯人肉体的三种刑法,一般指黥(在脸上刺字)、劓(yì,割去鼻子)、刖(yuè,断足),也有人认为是指劓、刖、宫(残害生殖机能)三种。这种刑法延续到汉文帝刘恒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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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刑的废止,因一个14岁的小姑娘拳拳孝心。这个小姑娘叫缇萦。
汉文帝即位十三年,五月,缇萦父亲太仓令淳于公犯了罪,应该受刑。朝廷下诏让狱官逮捕他,把他押解到长安拘禁。太仓令没有儿子,只有五个女儿。他被捕临行时,骂女儿们说:“生孩子不生儿子,遇到紧急情况,就没有用处了!”
小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话,伤心地哭了,就跟随父亲来到长安,向朝廷上书说:“我的父亲做官,齐国的人们都称赞他廉洁公平。现在,因触犯法律而犯罪,应当受刑。我哀伤的是,受了死刑的人不能再活过来,受了肉刑的人肢体断了不能再接起来,虽想走改过自新之路,也没有办法了。我愿意被收入官府做奴婢,来抵父亲的应该受刑之罪,使他能够改过自新。”
上书送到文帝刘恒那里,文帝怜悯缇萦的孝心,就下诏说:“如今法令中有刺面、割鼻、断足三种肉刑,可是犯法的事仍然不能禁止,过失出在哪儿呢?《诗经》上说,"平易近人的官员,才是百姓的父母’。现在人犯了过错,还没施以教育就加给刑罚,那么有人想改过从善也没有机会了。我很怜悯他们。施用刑罚以致割断犯人的肢体,刻伤犯人的肌肤,终身不能长好,多么令人痛苦而又不合道德呀,作为百姓的父母,这样做,难道合乎天下父母心吗?应该废除肉刑。”
缇萦能够感动汉文帝,成功救出老父,关键有两点。第一:缇萦的勇敢、坚毅,她出众的智慧和杰出的辩说能力。第二:汉文帝刘恒是一个贤明的皇帝。
孝文皇帝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四子。母薄姬,汉惠帝刘盈之弟,西汉第五位皇帝。前196年,汉高祖镇压了陈豨叛乱后,封刘恒为代王,其为人宽容平和,在政治上保持低调。
汉文帝刘恒成为皇帝的晋升之路充满坎坷。汉高祖死后,吕后专权,诸吕掌握朝廷军政大权。吕太后残杀刘邦的宠妃、儿子们,但刘恒的母亲薄姬因为不受宠,母子二人幸免一死。后来刘恒成为皇帝,励精图治,兴修水利,废除肉刑,百姓安居乐业。汉文帝刘恒与其子汉景帝刘启统治时期被合称为“文景之治” 。
后代评价缇萦救父:
李白《东海有勇妇》:淳于免诏狱,汉主为缇萦。津妾一棹歌,脱父于严刑。十子若不肖,不如一女英。
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·正义》载班固诗曰:三王德弥薄,惟后用肉刑。太仓令有罪,就递长安城。自恨身无子,困急独茕茕。小女痛父言,死者不可生。上书诣阙下,思古歌鸡鸣。忧心摧折裂,晨风扬激声。圣汉孝文帝,恻然感至情。百男何愦愦,不如一缇萦!